河北省出臺房地產新政十條 現在買房優惠多
發布日期:2016-03-02 14:29:48 訪問次數:1304 來源:河北日報 作者:臨港分公司
近日,河北省出臺《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》,提出以支持農民進城購房、實行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、優化房地產供應、推動房地產業轉型升級、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等十條措施,以化解房地產庫存、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。
1、支持農民進城購房。將農民工和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住房公積金覆蓋范圍,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(含)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;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,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。引導房地產企業采用團購等銷售方式,降低農民購房成本。
2、實行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。把城中村、城郊村及易地搬遷進入城鎮的村莊納入城鎮棚戶區改造范圍,給予資金補助、稅費減免和開發性金融政策支 持。同步推進村民轉為市民、村委會轉為居委會、集體土地依法征為國有土地、集體企業轉為股份制企業“四個轉變”。自2016年起,新啟動的城鎮棚戶區改造 及其他房屋征收項目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于80%。
3、優化房地產供應。各地要根據房地產市場供需實際,控制好房地產用地供應的規模、結構、布局和節奏。堅持和完善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,實 行按樓面地價出讓住宅、商服用地。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根據市場需求確定,取消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70%以上的強制要 求。
4、推動房地產業轉型升級。鼓勵房地產企業開展多元化經營,促進房地產企業由單一開發型向專業服務型轉變。提高房地產品質,強力推行居住建筑節能75%的標準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推廣裝配式建造方式,大力發展鋼結構建筑,促進化解鋼鐵過剩產能。
5、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力度。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,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調至20%;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 的居民家庭,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,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30%。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統一調整為按一年 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。將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單套建筑面積調整為144平方米以下(含144平方米)。
6、落實稅收優惠政策。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,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減按1%的稅率征收契稅;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,減按1.5%的 稅率征收契稅。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,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,減按1%的稅率征收契稅;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,減按2%的稅率征收契稅。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,全額征收營業稅;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對外銷售的,免征營業稅。房屋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,對不能 提供原始憑證的,征收稅率由3%調整為1%。進一步活躍二手房市場,各地可根據市場情況,適時調整二手房交易計稅價格,降低交易成本。
7、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。培育專業化住房租賃機構,推動住房租賃規?;?、專業化經營。引導企業投資購房用于租賃經營,鼓勵房地產企業調整資產 配置持有住房用于租賃經營,支持專業機構通過租賃或購買社會閑置住房開展租賃經營。今后各地政府原則上不再新建公租房,實行公租房貨幣化。
8、加強北京周邊房地產管控。加強對三河、大廠、香河、涿州、固安、崇禮等縣(市、區)房地產土地出讓和市場交易的動態監測,及時分析研判市場變化情況,有針對性地調整管控措施。
9、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。在國家和省政策框架內,各市、縣要按照分類調控、一城一策、權責一致原則,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根據本地房地產市 場和庫存情況,制定去庫存工作方案。完善房地產市場統計監測制度,2016年6月30日前建成房地產統計監測平臺,實現全省聯網。對促進市場健康發展不 力、去庫存效果不明顯的市、縣,按照有關規定通報、約談、問責。
10、優化房地產市場發展環境。各地要結合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。對房地產開發建設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處理完成的項目,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,限期依法補辦相關手續,促進停工項目盡快復工,同時加大對新增違法違規項目打擊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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